納波特的葡萄園:金錢買不到的東西,不公正不能勝過
2024 年 6 月 17 日 - 常年期第十一周的星期一
列王紀上 21:1-16
納波特被腐敗的法律體系判處死刑的故事讓人想起社會上所有不公的受害者。這個故事提出了一個關鍵問題:我們有什麼機會來對抗被這個世界的強者所操縱司法系統呢?
以在伊甸樂園中犯下的人類的第一條罪為背景,這種敘述呼應了人類的墮落。上主已經給出了一個明確的吩咐給以色列人,包括阿哈布:“你不可貪戀近人的田地”(見申5:21)。然而,阿哈布卻覬覦納波特的葡萄園。同樣地,亞當渴望從知善惡樹上摘取果子。阿哈布在妻子依則貝耳的幫助下,得到了他夢寐以求的東西。只正如厄娃把禁果給了亞當,依則貝耳把給了阿哈布被禁止的葡萄園。這兩種罪都造成了悲慘的後果。
阿哈布對納波特的提議是:“請將你的葡萄園讓給我,我可以用作菜園,因為離我的宮殿很近;我願拿一個更好的葡萄園來與你交換;或者,如果你認為好,我也可以照葡萄園的價值給你錢。”(列上21:2)。把葡萄園變成蔬菜園象徵著將以色列變成巴力的崇拜者。以色列是上主的產業(見耶10:16)。任何國王都不應該帶領他們離開上主去崇拜其他神靈。因此,納波特的拒絕是象徵性的,就像阿哈布和依則貝耳的險惡陰謀。
在福音中,耶穌的一個比喻談到了邪惡的園戶拒絕給家主葡萄園的果實並謀殺家主的兒子聲稱葡萄園是他們的遺產。(見瑪21:33-46)納波特的名字的意思是“果子”,國王和王后殺了他,佔領了不屬於他們的東西。教會的教父們在被誣告和定罪的納波特身上看到了耶穌基督的預兆。
“血腥的錢”一詞以阿哈布為例,他認為金錢可以買任何東西。納波特提醒我們,生活中有些事情不會有一個價格標籤。通過拒絕出售祖傳的遺產,納波特預示著基督徒不願意“出賣”他們屬天的遺產。聖伯多祿教導我們,我們的信仰比黃金更有價值。(見伯前1:7)。消費主義常常讓我們不那麼快樂,因為我們被創造是為了與天主建立關係,而不是為了積累財富。
納波特為拒絕出售祖先的遺產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同樣,生來的人民因為拒絕放棄他們祖先的土地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耶穌拒絕了以世界所有王國向撒旦鞠躬並服從天父的旨意一直到十字架。教會的殉道者他們因拒絕放棄永恆的產業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我們呢?我們是否願意在不計算代價,還是我們會接受世界的代價來妥協我們的信仰?


